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0号)规定,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是指著作权权利 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 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 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著作权资产价 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