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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苗圃对未入账的天然林如何核算?对未入账的人工林,如何核算?

根据《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财农〔2017〕72号)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未入账的天然林,按照天然林管理要求加强管理和核算,并设置备查账反映其面积、蓄积量等。对未入账的人工林,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采用公允价值入账;如难以获取其公允价值的,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