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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中,政府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财会[2016]12号规定,

第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