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的通知》(中评协〔2017〕41号)规定,
第十九条 采用收益法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应当考虑: (一)森林资源结构、功能、质量、自然生长力等对收 益的影响; (二)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补贴政 策、采伐制度等对收益的影响; (三)根据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经营类型、风险因素 等相关条件合理确定折现率; (四)森林资源采伐方式和采伐周期对收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