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7〕36号)规定,
第十五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知晓评估对象在持 续经营前提下的价值并不必然大于在清算前提下的价值。 如果相关当事人有权启动清算程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应当根据委托评估事项,分析评估对象在清算前提下价值大 于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价值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