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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准则14号-收入准则》,企业如何计量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


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