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7〕36号)规定,
第四十五条 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方法的运用过程时,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理由; (二)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逻辑推理过程; (三)主要参数的来源、分析、比较和测算过程; (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的控制权和流动性影响; (五)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