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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中,政府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如何计算?政府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如何会计处理?政府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财会[2016]12号规定,

第十一条 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期以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将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确认为应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将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并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