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一天
5
.
00
一个月
19
.
90
(日常价:
30. 00
)
买一送一
一整年
99
.
00
(日常价:
300. 00
)
联系管理员人工服务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在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中,政府接受无偿调入的政府储备物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
政府会计准则
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
财会〔2017〕23号
)规定,
第七条 政府储备物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
第十一条 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无偿调入的政府储备物资, 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归属于政府会计主体的相 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会[2017]23号】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