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企业或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当如何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 11号规定,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应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该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母公司通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相关规定确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