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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外聘老师课时费按照什么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强调个人所从事的是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

  2.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     

1、非独立个人劳动(雇佣):工资、薪金所得

2、独立个人劳动(非雇佣):劳务报酬所得

通常我们认为,如果签订合同,给上五险一金,还是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的。如果该教师是有雇佣单位的,在你这里只是兼职,那么就按劳务报酬交税。


外聘老师非学校内员工,根据税法规定,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