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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汽车经销企业,主要业务为二手车买卖业务,现在都为小规模纳税人,随着业务发展很快就会上一般纳税人,如果变成一般纳税人,卖出的二手车适用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规定“‘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