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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是否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4〕39号
)
规定:“二、关于
房产税
、城镇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
房产税
、城镇
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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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4]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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