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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一次性转让金额较大,是否可以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第一条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