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点如何把握?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