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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中奖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发〔1995〕98号
)规定:“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
个人所得税
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
。虽然这种中奖所得具有银行储蓄利息二次分配的特点,但对中奖个人而言,已不属于按照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取得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支付该项所得的各级银行部门是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其向个人支付有奖储蓄中奖所得时应按照“偶然所得”应税项目扣缴
个人所得税
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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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函[1995]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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