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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能否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
增值税
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2005〕1127号
)
规定:“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应按照‘饲料’免征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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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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