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建房,根据合作协议,我司将分得一定面积的房产,那么我司需要就此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二条之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