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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税务非正常户

  • 非正常户解除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6日

  • 【事项名称】
    非正常户解除
    【事项描述】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后,税务机关解除其非正常户状态。
    本事项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具体办理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报送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原件

    1

    【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