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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情形的如何处理?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能否退还?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

六、因纳税人多缴发生的两税退税,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
根据总局解读文件

八、城建税与两税如何实现同征同管?

在缴税环节,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在缴纳两税的同一缴纳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一并缴纳对应的城建税。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也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城建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征收城建税。因此,上述的代扣代缴,不含因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

在退税环节,因纳税人多缴发生的两税退税,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但是,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另有规定”主要指在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等情形下,城建税可以给予免税的特殊规定,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规定,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建税。

【例5】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7%),由于申报错误未享受优惠政策,2021年12月申报期,申请退还了多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共150万元,同时当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00万元,该企业12月应退税的城建税为:

150×7%=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