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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如何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
个人所得税
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国税发〔1994〕89号
)
第六条规定:“……(三)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义务人。(四)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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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税发[1994]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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