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作为免税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作为免税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