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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发现有误,请问可否重新办理所得税的年度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及征管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超过汇算清缴期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可以办理企业所得税补充申报,但涉及补缴税款的,应按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