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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单位栏写的是税务机关名称可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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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