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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盈利可否弥补境内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
)
规定,若企业境内所得为亏损,境外所得为盈利,企业可使用同期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亏损,并严格按照申报表填报说明及逻辑关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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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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