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自用的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
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