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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古旧图书”具体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