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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时,上一公历年度余额不超过一千美元的休眠账户需要尽职调查吗?

根据《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公告2017年第14号)规定
第三十三条 对下列账户无需开展尽职调查: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金账户:
1.受政府监管;
2.享受税收优惠;
3.向税务机关申报账户相关信息;
4.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等条件时才可取款;
5.每年缴款不超过五万美元,或者终身缴款不超过一百万美元。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保障类账户:
1.受政府监管;
2.享受税收优惠;
3.取款应当与账户设立的目的相关,包括医疗等;
4.每年缴款不超过五万美元。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定期人寿保险合同:
1.在合同存续期内或者在被保险人年满九十岁之前(以较短者为准),至少按年度支付保费,且保费不随时间递减;
2.在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人均无法获取保险价值;
3.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应付金额(不包括死亡抚恤金)在扣除合同存续期间相关支出后,不得超过为该合同累计支付的保费总额;
4.合同不得通过有价方式转让。
(四)为下列事项而开立的账户:
1.法院裁定或者判决;
2.不动产或者动产的销售、交易或者租赁;
3.不动产抵押贷款情况下,预留部分款项便于支付与不动产相关的税款或者保险;
4.专为支付税款。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存款账户:
1.因信用卡超额还款或者其他还款而形成,且超额款项不会立即返还账户持有人;
2.禁止账户持有人超额还款五万美元以上,或者账户持有人超额还款五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应当在六十日内返还账户持有人。
(六)上一公历年度余额不超过一千美元的休眠账户。休眠账户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账户(不包括年金合同):
1.过去三个公历年度中,账户持有人未向金融机构发起任何与账户相关的交易;
2.过去六个公历年度中,账户持有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