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享受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是按照适用税率还是按照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一、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其他各类情形的定期减免税,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