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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远程申报且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和报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实行远程申报且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在申报资料报送成功后,再到申报征收窗口报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三、系统使用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
(二)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三)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
(五)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上月开具发票汇总情况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进行网络报税。
特定纳税人不使用网络报税,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
除特定纳税人外,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原使用的网上报税方式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