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免缴或不缴纳流转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管范围如何划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的规定:“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