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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室内门销售并安装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安装服务怎么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混合销售的业务即使能够分开核算,也应按照上述规定确定一并按照销售货物或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