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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或受理消费者举报时发现有伪造、虚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违法行为的,如何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中《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或受理消费者举报时发现有伪造、虚开《行程单》等违法行为的,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