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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八十二条规定:“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按照所得税法或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