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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确授权吗?如果没有获得授权如何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

第六条  县税务机关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以上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

第六条 县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以上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