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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存货具体指的是什么?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16]12号)规定,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存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开展业 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如材料、 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 用具、装具、动植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