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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政府存货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什么方法进行摊销,会计如何处理?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16]12号)规定,
第十六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 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进行摊销,将其成本计入当期 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