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财税〔2011〕22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4月1日起,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
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轻稀土,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60元/吨;中重稀土,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30元/吨。
开采与铁矿共生、伴生的氟碳铈矿、独居石矿等稀土矿,除征收铁矿石
资源税外,按本通知规定税额标准征收稀土
资源税。”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6号
)所附《
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中规定:“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一)稀土矿 1.轻稀土矿(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60元/吨;2.中重稀土矿(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3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