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出租场所使用费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以及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小规模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或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选择简易征收的,征收率为5%,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