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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留抵的进项税额可以办理退税吗?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增值税
若干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65号
)
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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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5]16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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