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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既有免税业务,又有应税业务,取得的办公职场租金专票和物业管理费专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混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其进项税额是可以全额抵扣。但你司取得的办公室租金专票和物业管理费专票,不属于上述情况,应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
附件1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
增值税
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
增值税
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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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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