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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电商销售商品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以及所得税?是否可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如属于上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附加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管,请直接拨打12366-2或通过地税网站向地税部门进行咨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另外,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