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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提供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服务的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一、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三、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