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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外贸企业,进口的商品用于出口和内销,首先这种进口成品复出口的业务是否允许,是否可以退税?其次用于出口的如果可以退税是否要将进口增值税进行分割?用于抵扣内销的进项是否也要根据每月内销的实际数量进行分批抵扣?

根据青岛国税2017年3月21日访谈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

允许退税。如果进口货物同时涉及出口和内销,需要将进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分别核算。用于抵扣内销的进项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根据每月内销的实际数量进行分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