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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漏报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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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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