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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如何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