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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