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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哪些单位和个人外,纳税人都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规定:“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纳税人都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取得应税收入、财产、所得的,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