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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明细科目下如何设置专栏?“进项税额”专栏包括什么内容?“已交税金”专栏包括什么内容?“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包括什么内容?“减免税款”专栏包括什么内容?“销项税额”专栏包括什么内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

(一)“应交税金”明细账内应当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 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进项 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单位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 扣的增值税额;

2.“已交税金”专栏,记录单位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3.“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 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4.“减免税款”专栏,记录单位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5.“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单位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6.“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单位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