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申报车辆购置税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4S店的进货清单和进货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来源:《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1月12366热点和难点问题集》
57.申报车辆购置税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4S店的进货清单和进货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答:一、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第八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核定计税价格的方法如下:
核定计税价格=车辆销售企业车辆进价(进货合同或者发票等注明的价格或者根据海关专用缴款书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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